域名城发票管理规则变更通知

2018-07-31 13:02:32

根据税务相关规定及公司管理要求,针对发票模块制定如下规则:

1、发票只出具给与域名城发生直接业务关系的公司或个人(同实名认证信息),如需开具其他抬头,需进行发票授权委托

2、每月的26号至月底为账务处理时间,在此期间将不能索取发票。

3、根据易介集团财务核算及管理要求,发票开具最迟不能超过业务发生的次月,当月(1号至31号)的发票,最迟须在次月26号前提出索票申请,过期后相关款项额度将不再支持索取发票。

4、域名竞价、一口价等交易类消费不提供发票开具,若买方需要发票,需联系卖方提供。平台收取的手续费部分则由平台提供发票。

5、发票邮寄费用需用户自行承担,该部分费用平台不提供发票。

以上规则自2018年7月31日起执行。7月31日之前的可开发票金额将不能通过线上申请,如需发票,请联系客服线下处理。

对此给您带来的不便,敬请谅解。

如有疑问,请与客服联系,客服QQ:4000003588 客服电话:400-000-3588



域名城

2018年07月3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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